據報道,韓國觸礁沉沒的“歲月號”船長不顧乘客安危首先逃走,事故發生後棄船逃走的船長李某成為媒體炮轟的對象。
  報道稱,李某隻是二級航海師,失事客輪“歲月號”(6825噸級)是韓國同類客輪中最大的客輪之一,李某的資格是否適合駕駛這艘客輪受到質疑。其次,李某被指事發後棄船逃走,沒有盡到營救乘客的職責。
  據韓國海運業界17日消息,69歲的船長李某持有二級航海師執照,根據每五年更新一次的法律規定於今年2月15日更新了執照。按照現行《船舶職員法》,二級航海師可以駕駛3000噸級以上沿海短程客輪,李某的級別並不違反法律規定。但“歲月號”不是普通客輪,而是韓國國內最大級別的客輪,李某是否“夠資格”受到質疑。一位同行業工作人員表示,不能說二級航海師和一級航海師的能力相差懸殊,但如果是韓國國內最大的客輪,讓一級航海師擔任船長應該更為妥當。
  李某受指責的更大原因在於,他不顧眾多旅客被困船艙,在危急關頭先逃離了現場。據多數目擊者稱,李某在向韓海警發出求救信號後,很快逃離了失事客輪。韓《船員法》規定,當船舶遇險時,船長有義務為保護人員、船舶、貨物竭盡全力。若船長沒有為救助船上人員盡職盡責,可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木浦海警廳透露,“歲月號”船長李某在發出求救信號40分鐘後,於16日上午9時30分先於乘客逃生。部分乘客也證實,看到船長在甲板上伺機逃生,他僅受一點擦傷,被送往醫院治療。
  在接受治療過程中被問及身份時,李某表示:“我只是船員,什麼也不知道。”
  此外,還有目擊者稱,李某在逃生獲救後將浸濕的錢幣弄乾。
  據韓國《亞洲經濟》報道,“歲月號”客輪船長李某17日在接受全南木浦海洋警察署的第二次傳喚調查時表示對乘客和遇難者以及家屬非常抱歉。當被問及是否有話要對乘客和失蹤者家屬說時,李船長稱:“真的很抱歉,沒臉見他們。”李某面容憔悴,回答時幾度哽咽。
  報道稱,當天結束第一次傳喚調查後,李某前往木浦市市內一家醫院接受簡單治療後,再度接受傳喚。對於為何棄乘客逃生的質問,李某未予表態。“事故當時誰在掌舵”“何時感覺到異常”“事故原因究竟是什麼”等問題他也一概沒有回答。韓國海警再度傳喚李某,對事故當時狀況、事故原因、是否履行了緊急逃生步驟等進行集中調查。文/中新  (原標題:“歲月號”船長棄船先逃無顏面對 “明星號”船長趕來救生成真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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